欠稅未繳清 擔保品不退還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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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未繳清 擔保品不退還

2022-10-11 00:04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北國稅局表示,因欠繳稅捐而被限制出境的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經提供相當

財產作為擔保而解除出境限制者,為確實達成稅捐保全目的,在欠稅未繳清結案前,該擔

保品不得退還。

國稅局官員舉例,納稅義務人甲先生因欠繳稅捐達到辦理限制出境標準,經財政部函請內

政部移民署限制甲先生出境。不過甲先生因家人在國外病逝急於出境,因此提供第三人所

有的定期存款作為欠稅擔保,申請並核准解除出境的限制。

甲先生回國後,向國稅局主張當初提供的擔保品,只作為擔保返國措施,並非作為欠稅擔

保,請國稅局退還已提供之擔保品,台北國稅局表示,甲先生對該擔保的欠稅未繳清,要

等到繳清後才可以退還擔保的物品。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67623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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