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唐鋒8月31日起停止交易 - 股票
By Edward Lewis
at 2010-08-27T22:42
at 2010-08-27T22:42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JamesSoong (Kurt Warner!!)》之銘言:
: K大忘記公司派還有一招
: 如果4609交出財報恢復交易的隔幾天 剛好就是股東會前兩個月
: 融券還是要強制回補 XD
以下是我的資料, "個人判斷" 與法規的綜合文章, 謹供宋前輩參考 :)
如果版友對以下特殊名詞有不了解的也請不要問我, 因為我要睡了, 謝謝.
1. 公司有沒有基本面?
側面得知是沒有, 會計師也不敢簽接下來的財測 :)
2. 當然, 市價不見得完全要跟價值完全正相關, 但大致還是要正相關的.
所以我前陣子對大盤看很空 (目前看來顯然太早) 的情況下,
在 150 左右願意持有他 8% 左右操作本金的空單,
真的漲一倍了也不致於有重傷.
(當然加上科風這兩檔讓我大概吐了 15% 出去, 今年的操作目前也就剩 15% 了)
實際上也剛好只在那邊有券, 而出事前一天我也在 299 預掛空單加碼
(我很膽小, 怕 299.5 要跟大家抽籤會剛好沒成交到)
不過開盤前知道沒券, 那也是沒辦法的事.
(若殺下來就準備當沖隔日沖, 就像我昨天漲停空 xxxx 今天補,
今天漲停去空羊毛當沖一樣 XD
P.S. 我補半根漲停的位置, 請不要說是炫耀文, 說是白爛賺便當錢文就好)
3. 從 150 漲一倍會怎樣呢?
當然就是接近股王的位置了, 這個時候的問題就不是股市與籌碼可以決定的了.
金融界是靠規定決定的.
很明顯的這樣的高價已經太顯眼, 跟 沒加電, 我是jolin 這些狀況不同,
變成主管機關要拿來表示 "我有做事" 的祭旗標的了.
還有, 雖然我有很多交易資料, 但是我並沒有告發,
因為覺得
(1) 不急, 他自然撐不了這麼久, 九十月獲利出來就自然死亡,
古先生也不是要把股價拉到九十月的
(2) 其實輸不多, 當花錢買門票看也好 XD
結果應該是直接有其他大咖 (個人估計大概幾百張吧)
在 naked short 受不了, 要點火進攻了.
4. 真的變成股王後, 接下來主管機關可能的發展?
(1) 全額交割, 避免主力用違約交割逃跑.
但是大量是發生在星期三, 所以違約交割這樣會變成整個股市的系統性風險,
尤其是針對漲幅大, 股本小的標的.
所以我昨天把某個連續漲停 xxxx 閃光,
後來發現手上多單太多就反手踹了一百張, 被關廁所.
今天開盤又踹一百張, 殺下來之後當沖 + 隔日沖後,
又在平盤掛了 50 張空單才出門忙其他事.
所幸目前市場並沒有災情傳出.
(這樣大家好像可以推理出我在哪家券商下單, 請不要人肉我, 謝謝)
(2) 要求公司管理階層提出經過認證的公司經營資訊
被要求做到這一步, 基本上股價走勢的氣勢就已經盡了.
可以想見只要當上股王的一天, 三立, TVBS 等電視會大幅度的報導,
而變成社會新聞, 將被社會用放大鏡檢視而不只是股票族的傳奇或笑談.
(設計標題:股市回到台火時代, 難道馬英九不用負責嗎?) XD
這麼快被停止交易的確是有點意外, 但我之前也提出法令,
並沒有必要下周回補.
(以大家通常的理解, 稱為暫停交易似乎較恰當, 但法律用詞如此較精確)
以目前的遊戲規則, 公司派當然可以一直不提出資訊暫停交易
凍結市價下跌到明年二月.
然後一提出資訊剛好把今年年報趕出來, 宣布兩個月後加一周開股東會.
那你覺得以社會觀感而言, 那個告發的黑手會不會有力推動 "唐鋒條款"
規定 "遭停止交易後解除的五個交易日內無漲跌幅限制" 反制?
還有, 那些吃餅的怎麼辦? XD
還是會認為這種狀況下,
古先生肯調集且能調集十億資本再加碼個三四千張貨
, 只為了軋一天收盤價? :)
然後, 即使被出招凍結下跌, 別忘記還有下面這個 :)
拉抬中段負責供應籌碼的xx湖口
(好巧, 去年洪哥也是你, torite 前輩應該對這檔印象深刻吧?)
上上周的xx長城, xx安和, xx南京, xx館前這幾位帳戶交易,
跟相關的金流應該會很有趣.
某數字網站也要小心第六款啊 :)
第一百五十五條(對上市有價證券之禁止行為)【相關罰則】第一項、第二項
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
一、在集中交易市場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業經成交而不履行交割,足以影響市場秩
序。
二、(刪除)
三、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與他人通謀,以約定價
格於自己出售,或購買有價證券時,使約定人同時為購買或出售之相對行為。
四、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
該有價證券,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以低價賣出。
五、意圖造成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活絡之表象,自行或以他人名義,連續
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而相對成交。
六、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七、直接或間接從事其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
前項規定,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準用之。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對於善意買入或賣出有價證券之人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然後, 即使我就算歷史天價補我也賠得起, 加上看起來機率上就有利可圖.
如果不加入不就跟一直在旁邊只看人家打麻將指指點點一樣,
不覺得隔靴搔癢不過癮嗎?
所以我好想賭那個甚麼古先生沒被抓必過高的賭博喔 >"<
--
看著人來人往的窗外,點了一杯咖啡叫自在…
Kyosuke: [email protected]
--
推文由 Kyosuke 刪除, 並負起一切相關責任及承擔所有評價
※ 編輯: Kyosuke 來自: 114.24.182.1 (08/27 23:28)
: K大忘記公司派還有一招
: 如果4609交出財報恢復交易的隔幾天 剛好就是股東會前兩個月
: 融券還是要強制回補 XD
以下是我的資料, "個人判斷" 與法規的綜合文章, 謹供宋前輩參考 :)
如果版友對以下特殊名詞有不了解的也請不要問我, 因為我要睡了, 謝謝.
1. 公司有沒有基本面?
側面得知是沒有, 會計師也不敢簽接下來的財測 :)
2. 當然, 市價不見得完全要跟價值完全正相關, 但大致還是要正相關的.
所以我前陣子對大盤看很空 (目前看來顯然太早) 的情況下,
在 150 左右願意持有他 8% 左右操作本金的空單,
真的漲一倍了也不致於有重傷.
(當然加上科風這兩檔讓我大概吐了 15% 出去, 今年的操作目前也就剩 15% 了)
實際上也剛好只在那邊有券, 而出事前一天我也在 299 預掛空單加碼
(我很膽小, 怕 299.5 要跟大家抽籤會剛好沒成交到)
不過開盤前知道沒券, 那也是沒辦法的事.
(若殺下來就準備當沖隔日沖, 就像我昨天漲停空 xxxx 今天補,
今天漲停去空羊毛當沖一樣 XD
P.S. 我補半根漲停的位置, 請不要說是炫耀文, 說是白爛賺便當錢文就好)
3. 從 150 漲一倍會怎樣呢?
當然就是接近股王的位置了, 這個時候的問題就不是股市與籌碼可以決定的了.
金融界是靠規定決定的.
很明顯的這樣的高價已經太顯眼, 跟 沒加電, 我是jolin 這些狀況不同,
變成主管機關要拿來表示 "我有做事" 的祭旗標的了.
還有, 雖然我有很多交易資料, 但是我並沒有告發,
因為覺得
(1) 不急, 他自然撐不了這麼久, 九十月獲利出來就自然死亡,
古先生也不是要把股價拉到九十月的
(2) 其實輸不多, 當花錢買門票看也好 XD
結果應該是直接有其他大咖 (個人估計大概幾百張吧)
在 naked short 受不了, 要點火進攻了.
4. 真的變成股王後, 接下來主管機關可能的發展?
(1) 全額交割, 避免主力用違約交割逃跑.
但是大量是發生在星期三, 所以違約交割這樣會變成整個股市的系統性風險,
尤其是針對漲幅大, 股本小的標的.
所以我昨天把某個連續漲停 xxxx 閃光,
後來發現手上多單太多就反手踹了一百張, 被關廁所.
今天開盤又踹一百張, 殺下來之後當沖 + 隔日沖後,
又在平盤掛了 50 張空單才出門忙其他事.
所幸目前市場並沒有災情傳出.
(這樣大家好像可以推理出我在哪家券商下單, 請不要人肉我, 謝謝)
(2) 要求公司管理階層提出經過認證的公司經營資訊
被要求做到這一步, 基本上股價走勢的氣勢就已經盡了.
可以想見只要當上股王的一天, 三立, TVBS 等電視會大幅度的報導,
而變成社會新聞, 將被社會用放大鏡檢視而不只是股票族的傳奇或笑談.
(設計標題:股市回到台火時代, 難道馬英九不用負責嗎?) XD
這麼快被停止交易的確是有點意外, 但我之前也提出法令,
並沒有必要下周回補.
(以大家通常的理解, 稱為暫停交易似乎較恰當, 但法律用詞如此較精確)
以目前的遊戲規則, 公司派當然可以一直不提出資訊暫停交易
凍結市價下跌到明年二月.
然後一提出資訊剛好把今年年報趕出來, 宣布兩個月後加一周開股東會.
那你覺得以社會觀感而言, 那個告發的黑手會不會有力推動 "唐鋒條款"
規定 "遭停止交易後解除的五個交易日內無漲跌幅限制" 反制?
還有, 那些吃餅的怎麼辦? XD
還是會認為這種狀況下,
古先生肯調集且能調集十億資本再加碼個三四千張貨
, 只為了軋一天收盤價? :)
然後, 即使被出招凍結下跌, 別忘記還有下面這個 :)
拉抬中段負責供應籌碼的xx湖口
(好巧, 去年洪哥也是你, torite 前輩應該對這檔印象深刻吧?)
上上周的xx長城, xx安和, xx南京, xx館前這幾位帳戶交易,
跟相關的金流應該會很有趣.
某數字網站也要小心第六款啊 :)
第一百五十五條(對上市有價證券之禁止行為)【相關罰則】第一項、第二項
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
一、在集中交易市場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業經成交而不履行交割,足以影響市場秩
序。
二、(刪除)
三、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與他人通謀,以約定價
格於自己出售,或購買有價證券時,使約定人同時為購買或出售之相對行為。
四、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
該有價證券,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以低價賣出。
五、意圖造成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活絡之表象,自行或以他人名義,連續
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而相對成交。
六、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七、直接或間接從事其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
前項規定,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準用之。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對於善意買入或賣出有價證券之人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然後, 即使我就算歷史天價補我也賠得起, 加上看起來機率上就有利可圖.
如果不加入不就跟一直在旁邊只看人家打麻將指指點點一樣,
不覺得隔靴搔癢不過癮嗎?
所以我好想賭那個甚麼古先生沒被抓必過高的賭博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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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人來人往的窗外,點了一杯咖啡叫自在…
Kyosuke: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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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由 Kyosuke 刪除, 並負起一切相關責任及承擔所有評價
※ 編輯: Kyosuke 來自: 114.24.182.1 (08/27 23:28)
→ jesulafe:投信圈盛傳 跟政治獻金有關 科科 08/27 23:29
推 dichotomyptt:被M了 跑不掉了XD 08/27 23:45
→ Kyosuke:有需要的話我可以編輯文章, 跑不掉也可以金蟬脫殼 XD 08/28 00:06
推 smallrain7:蠻不錯的文章~~ 08/28 01:48
推 JamesSoong:如果古先生拖不到明年二月 他就等著跳樓吧 08/28 06:33
→ JamesSoong:小小官司並不可怕 可怕的是他背後的金主 08/28 06:33
→ Kyosuke:官司當然是可以用先掏空跟人頭戶閃, 不過... :) 08/28 09:33
推 supercfc:有沒有可能在開股東會前幾天才恢復交易,放空的也沒賺? 08/28 10:27
推 WaterChen:依舊是"拜託250買唐鋒會被新手笑" 08/28 10:38
推 Buffetist:旁邊看人打麻將的鼓掌@@ 08/28 13:13
推 avrw:還好股市三瘋你只空了二瘋,要是三瘋都空真的要吐光所有獲利了 08/28 17:07
→ Kyosuke:越峰我也有空過, 帶兩根跌停回家 XD 08/28 22:25
推 carolinecsz:真是見證一場荒謬劇。幸好板上一片勸退聲。 08/29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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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8-29T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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