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誠實告知過兩年後問題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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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健診一張保單,比較有問題的是要保人有告知其業務員被保險人已雙眼弱視,一眼低於視力0.3
但是保單告知卻都勾沒有。

我本來的觀念是兩年內保險公司可以行使解約權
那兩年後保險公司可以不賠。

但是是否因視力問題發生的才不賠,其他事項兩年後依然理賠?

如果是這樣 那大家都不用告知了呀,有無哪條法令很確切說明此項,請問各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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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13-11-25
沒有人可以確定兩年內不會被發現 & 不會需要請領理賠
因此如果告知後不會被拒保的又何必去拼這兩年呢?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11-25
另外,被認定為惡意要保人那後續問題其實會更麻煩
相關法條保64/127 & 條款疾病定義
Isla avatarIsla2013-11-28
理賠->投保前已發生狀況不賠
解約->有不實告知可在兩年內解約
Megan avatarMegan2013-11-29
因此從頭到尾不賠的都是以發生問題(視力)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12-03
感謝回答
Oliver avatarOliver2013-12-03
不是視力,沒有因果,既往症問題。會賠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12-03
2年後,被查到。就是批註眼睛。
Zanna avatarZanna2013-12-06
投保後的批註是可以拒簽的遊其實兩年後
這部分須看業務員是否懂得保護客戶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12-08
被批註眼睛拒簽有用嘛?不賠已是事實,簽不簽批註有差嘛
James avatarJames2013-12-08
既然拒賠是事實,又何必簽呢
且說不定批註的範圍還比較大呢
Robert avatarRobert2013-12-12
且在投保後才增加的承保條件也不合法
Joseph avatarJoseph2013-12-15
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