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保護交易人措施-第二階段(懶人包) - 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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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個簡單的懶人包解釋
首先在這之前已經有第一階段保護措施
就是全面禁止自動保證金最佳化和SPAN
以及全面提高選擇權賣方保證金

而目前第二階段簡單來講分成兩次實施

第一次為8/1日開始
1.「新」開戶交易部位超過50萬者,須提出財力證明(存款、房地產、保證金皆可)
2.提高遠月期貨保證金
3.恢復之前提高的選擇權賣方保證金,但提高深價外賣方保證金
4.禁止第一筆單使用市價(漲跌停)委託,若第一筆無法成交
則須向造市商詢可成交價格,且同樣禁止再用漲跌停委託

第二次為10/1日開始

「所有」交易者(包含8/1日前開戶),交易超過50萬者皆須提出財力證明
每家券商提出證明接受方式不一樣,需再向各家券商詢問

大致上是這樣,詳細內容可以再詢問
若有解是錯誤也請幫忙點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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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18-07-20
第4點不對 第4點是期貨商代沖銷(砍倉)時的限制
客戶本身還是可以用原本的方式(市價或漲停跌停價)掛單
Joseph avatarJoseph2018-07-25
Oliver avatarOliver2018-07-26
任何人有三百萬都可以參加慈善賭王撲克大賽
Kama avatarKama2018-07-28
以後會變成漲跌停價內一檔鎖死嗎XD
Ida avatarIda2018-08-02
挖靠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