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 禁人頭戶交易 - 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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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 禁人頭戶交易
2012/11/09 20:52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9日電)金管會表示,期貨商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利用他人或自己的帳
戶或名義(人頭戶)供期貨交易人從事交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近來發現期貨商從業人員有利用他人帳戶供期貨交易人從事交
易等違規行為。

金管會表示,依期貨交易法規規定,期貨商的負責人、業務員或其他從業人員,不得利用
他人或自己的帳戶或名義供期貨交易人從事交易,違反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如有違反者,金管會移請司法單位偵辦外,並將依法對期
貨商及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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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11-11
這標題 阿她是有開放過喔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11-16
股票就沒禁的意思嗎?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11-16
狂撈3億,然後繳200萬就退休了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2-11-19
划算 一次都賺幾億 罰才罰百萬
Yedda avatarYedda2012-11-23
重點是你要怎麼抓吧,講一堆廢話
Freda avatarFreda2012-11-26
這一直都沒開放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