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複雜的租賃所得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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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間房子在高雄(我的戶籍所在),目前出租供人營業,租約有公證

但因為我人在北部工作,所以把房子交給父母管理,租金給父母收

當初因為不清楚規定,加上是父親幫我跑公證約,所以公證約上是父親的名字

租金也是直接匯入父親的戶頭

這筆租金收入我想不是我報就是父母報,如果是我申報的話,會有什麼問題產生呢?

謝謝~

ps.用自然人憑證抓不到這筆收入,必須自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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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9-05-11
直接讓你父親報,看要多繳多少稅你再補給他吧,這樣比
較不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