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的報稅問題牽扯到,特殊的地區政策
,健保費用,以及報稅級距,所以狀況有點複雜
情況如下 :
1.父母均滿60,且都沒收入(父年滿65)
2.父親戶籍是台北縣
3.台北縣政府有個政策,就是年滿65,且設籍
在台北縣超過一年,就免繳健保費,但是
有個先決條件,就是其報稅級距必須在
6%以下.
4.在下的稅率是13%
5.父親是今年一月剛滿65歲,而去年的健保費
是掛在姐姐那,因為姐姐收入較低,健保費
較便宜,如果掛在我這會貴很多.
我的問題是,如果我報我爸扶養,那我可以省下
77000 x 0.13 = 10100 元, 但是同時我爸就
不能免繳健保費了,而去年我爸掛在我姐那的
健保費一個月是要交414元,而我自己一個月健保
是830元,那麼我如果今年報我爸扶養,那我爸
健保費會是414x12還是830x12呢 ? 因為是前
者的話,那我當然選擇扶養.這情況可能只有
台北縣市的人有可能遇到,情況有點複雜,不知道
大家有沒有看懂我寫的 ?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