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遺產兩問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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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個情況需要版友協助

1. 假設婚前有一間房,婚後過世,

該房也要計入夫妻共同財產,

讓配偶有一半的繼承權嗎?

2. 已知遺產稅配偶扣除額有493萬,

假設有三間房分別價值2000/2000/2500萬元,

假如配偶繼承一間2000萬的,拋棄繼承餘下兩間

那要繳的稅金一樣可以扣滿493萬嗎?

還是依照比例只能扣除493*(2000/6500)呢?

以上兩個情況請版友協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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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5-10
1.婚前財產一律不可計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計算
Sarah avatarSarah2017-05-12
2.拋棄繼承就是要全拋,權利,義務,債務都是綁一起,不可
選擇。所以既然拋棄就不是繼承人了,當然就無扣除額
Agnes avatarAgnes2017-05-14
1.有約定並登記為一般共同財產制? 有其他繼承人?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5-17
2.要分到一間,那不叫拋棄繼承,請咕狗"分割繼承 遺產稅"
Iris avatarIris2017-05-19
1.婚前財產並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
範圍內。
Andy avatarAndy2017-05-23
2.沒有「部分」拋棄繼承這種東西,你說的方式是分割繼
承。
金額那麼大,建議找專業人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