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有關自然人憑證報房屋租稅及扶養姑姑的問題~ - 稅務Lucy · 2009-05-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請教各位有關使用自然人憑證遇到的問題 因為我爸爸有房屋租金的收入約六萬,無其他收入,69歲 所以我在所得資料中把這筆房屋租金收入帶進去 可是會出現一個訊息"所列舉之必要費用及成本小於標準費用, 應採標準費用率申報較有利! 是否繼續?" 請問這段話是啥意思哩? 是說不要報這筆租金嗎? 另外請教一下,我的姑姑住在我家,72歲,無工作 報扶養的話要註明無謀生能力,需要啥證明文件嗎? -- 稅務All CommentsBethany2009-05-27你搞錯了 房屋租金是你去租人家房屋才列舉的Edward Lewis2009-05-28不是你當房東去列舉Zanna2009-06-02列舉扣除額小於標準扣除額會出現你那句 會建議你用標準Mason2009-06-05你姑姑的部份 請參考文章 #1A5asqTBAnthony2009-06-08我租屋收入是報在所得,不是列舉扣除額喔Zanna2009-06-13那你就是列舉的項目總額沒超過73000 所以會用標準扣除額Quintina2009-06-15系統是提醒你可以採用的方式...不是不要你報...記得要報喔Donna2009-06-18可是我列舉醫療費加保險費大約九萬多說~Todd Johnson2009-06-19租金收入要在所得那邊輸入,標準費用是43%如果你自己列舉的費用不到43%就用標準即可Related Posts報稅? 繳稅?請問扶養的問題??扶養哥哥也是關於扶養...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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