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有關租屋報稅 - 稅務Heather · 2004-05-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現在情況是,我現在租的房子是總共三人分租一間公寓 但訂定契約時,承租人寫的是其中A的名字 每月則是由B負責匯錢到房東的帳戶 想請問一下,如果我要報稅的話 我目前想到的方式是 1: 我們三人再另行訂定一份契約(或聲明即可?),寫明三人分租此公寓 2:重新訂定一份契約,寫明三人分租此公寓 另外,因為收據可能並沒有全部留下,所以是否只要寫一證明給房東簽, 表示他的確有收到我的租金即可?? 謝謝大家的回答,感激不盡:~~~~ -- 稅務All 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扶養未滿60歲的父母人身保險費的扣除免稅證明報稅請問醫療費用的申報是以實付金額為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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