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扶養人口的勞健保列舉扣除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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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父親未滿60,去年有收入15萬以下
母親未滿60,無收入(家庭主婦)
弟弟 已滿20,去年剛大學畢業,有打工,年收入24萬多.

我現在想這樣做,不過不知道可不可以?
我爸扶養我弟
我扶養我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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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我弟一直由我爸在工會一起保勞健保,每三個月繳一次費用
所以收據上是列出我爸和我弟名字
每一次還有一個會費

請問一下, 這樣我要申報扶養我弟, 勞健保費是不是我要另外去申請我弟個人的?
不然工會的繳費收據,是合計我爸和弟的.

至於工會會費,是否就不能列舉扣除啊....

sorry...第一次開始想往進階版的方向報稅...想跟各位請益撇步 :D


※ 編輯: mei104 來自: 163.15.178.13 (05/26 09:19)
superidea:你的所得情形呢? 0.0a 05/26 09:59
superidea:以你爸扶養你弟,你扶養你媽應該是省稅的申報方式 05/26 14:05
superidea:不過上述是以兩個申報戶都以標準列舉來考量 05/26 14:07
superidea:工會會費確實不能作為列舉扣除 05/26 14:08
superidea:你扶養你的弟的話,你弟的保險費也不能拿來列舉 05/26 14:10
superidea:因為你弟非為『直系』扶養親屬~而為旁系  05/26 14:10
mei104:我所得三十五萬以下.... 05/26 20:41
superidea:建議還是如上述...0.0 05/26 21:44

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09-05-31
你的所得情形呢? 0.0a
Enid avatarEnid2009-06-01
以你爸扶養你弟,你扶養你媽應該是省稅的申報方式
Madame avatarMadame2009-06-05
不過上述是以兩個申報戶都以標準列舉來考量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9-06-06
工會會費確實不能作為列舉扣除
Ula avatarUla2009-06-07
你扶養你的弟的話,你弟的保險費也不能拿來列舉
因為你弟非為『直系』扶養親屬~而為旁系
Zanna avatarZanna2009-06-09
我所得三十五萬以下....
Ula avatarUla2009-06-11
建議還是如上述...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