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年費的一個小問題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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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不知大家有沒有想過

台灣發明專利權是20年
從申請日起算。

通常是領證同時繳交第1年年費
若有件申請案情況如下

2000年 申請+申請實審
2000~2003 實審
2004 核准+領證+繳第一年年費
2005 繳 第二年年費
由此…一直到2020年 繳約第16 or 17年年費


我要問的是…以上情況,
18~20年的年費就不會出現囉?

也就是實審愈久…繳年費的期間就愈短囉?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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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0-02-03
一般情況是如此 !! 例外農醫藥品可以延長2~5年, 或戰時延展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2-08
我想問 發明一定要有實審嗎?我看嘸蝦米就沒有實審..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02-09
發明如果要過 一定要有實審 那是必要支出...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0-02-13
嘸蝦米那時代好像是申請了就直接審查 也沒公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