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有關年費的一個小問題 - 專利Victoria · 2010-01-3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有個問題,不知大家有沒有想過 台灣發明專利權是20年 從申請日起算。 通常是領證同時繳交第1年年費 若有件申請案情況如下 2000年 申請+申請實審 2000~2003 實審 2004 核准+領證+繳第一年年費 2005 繳 第二年年費 由此…一直到2020年 繳約第16 or 17年年費 我要問的是…以上情況, 18~20年的年費就不會出現囉? 也就是實審愈久…繳年費的期間就愈短囉? 是嗎 -- 專利All CommentsAaliyah2010-02-03一般情況是如此 !! 例外農醫藥品可以延長2~5年, 或戰時延展Brianna2010-02-08我想問 發明一定要有實審嗎?我看嘸蝦米就沒有實審..Quintina2010-02-09發明如果要過 一定要有實審 那是必要支出...Aaliyah2010-02-13嘸蝦米那時代好像是申請了就直接審查 也沒公開制度Related Posts專利範圍寫法為何中文輸入法不能申請專利?小弟有些疑惑 (應該對各位是蠢問題)改編歌曲_Office Action德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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