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一個問題
如果我的專利範圍定義如下
1.A+B+C
2.B可為D
3.B可為E
4.B可為F+G
5.F可為I
6.B可為J
這樣的專利範圍結構符合專利申請要件的單一性問題媽?
是否需要分割為多個獨立項???
感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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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專利範圍定義如下
1.A+B+C
2.B可為D
3.B可為E
4.B可為F+G
5.F可為I
6.B可為J
這樣的專利範圍結構符合專利申請要件的單一性問題媽?
是否需要分割為多個獨立項???
感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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