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去年報稅的疑問(夫妻分開改合併)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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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月結婚,去年報稅可以選擇夫妻分開或合併報稅。

後來因為人在國外,所以選了分開。

不過這幾天重新計稅時,發現其實去年其實合報才是最有利的

1. 更改戶稅賦資料為5年有效,也包括將夫妻分開改成合併嗎?

2. 老婆原本是用列舉扣除,我是標準扣除。
如果能修正,是不是可以把我列舉的部分加到老婆那邊去?

我爬了一下文,只有找到「同一納稅戶標準不能改成列舉」的資訊

但沒有兩個納稅戶合併的相關條文

麻煩各位版友指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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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5-03
把你的申報案件註銷,更改老婆那份,增列配偶和列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