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兒投保新光重大傷病及實支實付疑問 - 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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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大好 想詢問一下投保遇到的狀況

兒子去年早產(週數30+5 出生體重1595g)
因早產和低體重有住院約40天
後續追蹤檢查皆正常 也沒有再住院的紀錄
在今年1月時(兒子11個月大未滿1歲)購買了新光的重大傷病險以及實支實付的人情保單

當初業務告訴我小孩滿六個月體重有達標就可以嘗試投保
目前已核保但還沒簽收要保書
我詢問業務時,他說要保書上並沒有註記兒子早產的狀況
只要投保時小朋友的BMI有達標就可以
早產、出生低體重、感冒、腸病毒等後天因素住院不在投保兩個月內並不需要註記

他的說法和我的認知有點不一樣...我一直以為早產低體重是需要告知的體況
但我也不清楚新光相關的規定
請問以上的狀況是符合規定的嗎?
有點擔心是不是走在灰色地帶可能會影響後續合約和申請理賠的權益
如果會影響的話我可以要求業務註記健康告知聲明嗎

想請教一下各位前輩的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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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22-02-18
新光人壽的健康告知書確實沒問到早產相關的問題,投保時的
健康告知原則是「書面有問到的才回答」
你若還是不清楚,可以請再看一次要保書上的健康告知書以及
保險法64條
Lauren avatarLauren2022-02-21
住院40天應該會在告知事項內
Eden avatarEden2022-02-18
謝謝各位推文和站內信回覆,我會在檢視一次健康告知
書,如和我告知的體況有出入會要求原業務更改,謝謝大
Megan avatarMegan2022-02-21
沒有補告知健康這件事
等遇到理賠申請被拒賠再來處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