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各位先進
有一案於100.11.1 日於中國大陸的大學主辨的學術研討會公開
有鑑其國別較為特殊 其是否適用專利法第22條的新穎性優惠期?
以上 感謝
-
感謝智財局法務署 王小姐的解答 以下為其回應的『大意』
下列大意僅供參考 如有疑問 請致電(02)8192 4729 智慧局詢問
Q1. 上開狀況是否得主張22條第一款之新穎性優惠期?
A : 是。考量其係以學術研究為目的公開該技術之內容 符合法規之規定 得主張優惠期
Q2. 該學術研討會係由位於中國大陸之大學所舉辦 是否有影響?
A : 法規並未對學術研究之主辨單位加以限制
故其舉辦的地點及國家 (含中國大陸) 將不影響優惠期的主張
然而 如該公開之場合為展覽等不以學術研究為目的之場合
則其具第二款 需由政府認可之限制
Q3. 若為其他民間團體舉行之學術研討會 是否一併適用上開說明?
A: 凡其本質係以學術研究為目的,則可主張新穎性優先權,主辨人、地均不為所問。
以上 跟大家分享 ^_^
--
有一案於100.11.1 日於中國大陸的大學主辨的學術研討會公開
有鑑其國別較為特殊 其是否適用專利法第22條的新穎性優惠期?
以上 感謝
-
感謝智財局法務署 王小姐的解答 以下為其回應的『大意』
下列大意僅供參考 如有疑問 請致電(02)8192 4729 智慧局詢問
Q1. 上開狀況是否得主張22條第一款之新穎性優惠期?
A : 是。考量其係以學術研究為目的公開該技術之內容 符合法規之規定 得主張優惠期
Q2. 該學術研討會係由位於中國大陸之大學所舉辦 是否有影響?
A : 法規並未對學術研究之主辨單位加以限制
故其舉辦的地點及國家 (含中國大陸) 將不影響優惠期的主張
然而 如該公開之場合為展覽等不以學術研究為目的之場合
則其具第二款 需由政府認可之限制
Q3. 若為其他民間團體舉行之學術研討會 是否一併適用上開說明?
A: 凡其本質係以學術研究為目的,則可主張新穎性優先權,主辨人、地均不為所問。
以上 跟大家分享 ^_^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