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報稅時用下載的
小孩是104/12/24出生
所以必須新增一筆扶養親屬
然後我和先生合併申報
在列舉那邊碰到幾個問題
1小孩的健保費掛在我這邊,我手動新增後跳出跟我一樣數字的金額,這個數字是系統自
己判斷的嗎?好奇他怎麼抓出那個數字??因為我先生、公婆的金額都跟我不同。
2醫藥及生育費那邊,我去年有自費羊膜穿刺的醫療收據沒有列在明細裡,我可以手動修
改後然後「只付上清單上沒列的」收據嗎?還是要全部?因為有幾張已在清單中的收據找
不到了@@ 去年報稅時不知道它其實不會每一間醫療院所都抓到,前年自費的收據就沒有
扣到,今年比較認真看了一下才發現...可惜來不及補前年的了。
3同上(1),小孩出生時還沒有健保,其實我不太確定能否新增這筆,因為105年才報戶
口,健保費不知道怎麼算?還有幾張收據104年上面是寫XXX之女,當時也是因為未報戶口
沒有健保掛在我名下,可是它帳單是分開列的,而且之後也有小孩自己的病歷資料,這個
收據能否自己新增在小孩的醫藥及生育費裡呢?
4非健保之保費每人最高24000,請問為何我先生的可扣除金額是47196?是因為他是申報
人嗎?
打去詢問123題碰到滿不耐煩的服務人員,可能他們最近很忙,叫我就報報看,反正錯了
可以補繳(?!)
可是我還有麻煩的重購自用住宅還沒搞懂,怕全部混在一起會超過額度被罰錢......
有人碰過新生兒報稅的問題嗎?
本來想說趕在年底生好報稅的,沒想到搬來大石壓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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