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開徵了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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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於102年10月1日開徵,
繳納期限至102年10月31日止,
除計程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外,
請遊覽車、租賃小客車、營業用貨車等營業用汽車的車主如期繳納稅款,
以免逾期受罰。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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