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新光變更要保人 - 保險Genevieve · 2018-04-1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如題 想請問 一開始夫妻一起存儲蓄險 是用太太名字投保(要被保險人) 但後來離婚太太不想存了 可以把要保人改成先生嗎 謝謝 -- 保險All CommentsIsabella2018-04-21離婚了,你們2位就沒有保險利益關係,故無法變更要保人為先生Sandy2018-04-24實務處理上,只要證明之前保費為先生所繳,仍然可以變更要保人。可以個案與保險公司討論處理Agatha2018-04-28最大的問題在於被保人是太太Edwina2018-04-29就算真的可變更,但未來被保人仍是太太,會有更多問題Candice2018-05-01去主張保費誰繳的沒有意義,且牽扯到不少事情Valerie2018-05-02被保險人是太太也無妨,既然是類儲蓄的壽險繳費期滿後,解約,即可拿回所繳保費相當的金額.Puput2018-05-07重點在於離婚前確實曾有婚姻關係, 在要保人同意的情況單純變更要保人是可以的, "儲蓄險"沒有道德風險的問題Xanthe2018-05-08但仍是要注意一下保價金額,若超過200萬的情況下,Edith2018-05-08變更要保人會被國稅局視同贈與, 要繳稅, 會變複雜所以才建議與保險公司討論個案處理Franklin2018-05-11有問有機會Tom2018-05-13完全按照保險法跟公司內部法規走的話, 一點機會也沒有雖離婚仍可以用「債務關係」處理 有利益關系就可更改Related Posts新光平安加倍三意外險沒有主約的實支實付31歲男首次保單規劃友邦愛無憂加倍防癌險22歲男 現有保單及新增保單及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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