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核定通知書通知補稅
(因核定後的所得較原先申報所得總額高)
看了一下核定課稅所得額的資料
多一筆是我爸的房子的租賃所得(PS. 爸媽皆為我列入扶養)
所得資料來源是U0127*****(英文字後面接0是無性別的人?)
所得額是37952元
備註是:「核定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時,尚未減除扣繳資料」
目前該房屋確實非自住
以每月一萬出租
爸媽收入皆未達課稅程度
所以全家只有我在報稅
不知我爸這筆「租賃所得」國稅局如何查知?
若是房客將房租報稅的緣故
所得額是否應該不止37895??(而是10000*12)
不知這個數字會是如何得來??
再請教備註「核定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時,尚未減除扣繳資料」
「尚未減除扣繳資料」是什麼意思呢??
對稅務還不是很熟悉
故有此一問
還請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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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核定後的所得較原先申報所得總額高)
看了一下核定課稅所得額的資料
多一筆是我爸的房子的租賃所得(PS. 爸媽皆為我列入扶養)
所得資料來源是U0127*****(英文字後面接0是無性別的人?)
所得額是37952元
備註是:「核定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時,尚未減除扣繳資料」
目前該房屋確實非自住
以每月一萬出租
爸媽收入皆未達課稅程度
所以全家只有我在報稅
不知我爸這筆「租賃所得」國稅局如何查知?
若是房客將房租報稅的緣故
所得額是否應該不止37895??(而是10000*12)
不知這個數字會是如何得來??
再請教備註「核定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時,尚未減除扣繳資料」
「尚未減除扣繳資料」是什麼意思呢??
對稅務還不是很熟悉
故有此一問
還請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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