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父母的年紀判斷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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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今年報稅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

關於撫養親屬的免稅額有一個70歲的門檻

免稅額:
70歲以上 NT 132000
70歲以下 NT 88000

我想請問一下這個70歲的門檻是以出生年判斷還是可以以生日判斷?

我家人的生日是41年4月, 如果可以以生日判斷的話今年已經滿70歲了

但是用綜所稅申報系統撫養親屬設定只能設定出生年

如果我將出生年設定在民國41年, 那免稅額只會帶出88000

如果我將出生年設定在民國40年, 那免稅額就會帶出132000

看起來就是報稅系統因為只能填出生年, 所以無法用生日判斷親屬是否滿70歲了

請問一下這部分在法規上, 應該用生日還是出生年判斷年紀?

如果可以用生日的話, 我該如何突破系統的限制? (出生年填40年?)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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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dele avatarAdele2022-06-14
現在是報110年的所得稅 110-41=69未年滿70歲
Ivy avatarIvy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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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e avatarRae2022-06-14
申報書說明都有寫,民國40年(含)以前出生才有70歲
Cara avatarCara2022-06-16
所得稅都是看年,不看生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