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其他親屬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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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請高手指點迷津......

我的姊姊和姊夫於前年協議離婚,男孩一枚的監護權歸姊姊,

離婚後姊姊和外甥的戶籍就遷來我家,不過他們是獨立的戶號,

也就是同在一個屋簷下,兩張戶口名簿。

由於外甥是身心障礙兒,姊姊必須全天候照顧,根本無法謀職,

所以我每個月都得幫忙支應他們的生活費。

但問題是,前姊夫以前經商,曾向姊姊借了一大筆錢,

倆人離婚後協議按月分期償還債務,每個月兩萬左右,

所以姊姊的銀行帳戶每個月會有這筆匯款紀錄。

請問這樣的情況,我可以申報撫養外甥嗎?

還債的匯款會被認定為贍養費嗎?

前姊夫是有工作收入的,國稅局會因此剔除我的撫養資格嗎?

除了監護人的切結書之外,還需要外甥的爹的切結書嗎?

請大家幫忙解惑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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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10-05-14
回答題外..姐夫雖無監護權,但仍有權申報扶養.
Hazel avatarHazel2010-05-18
且提醒您,姐夫雖無監護權,對未成年子女仍有扶養義務.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5-22
瞭解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