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已經爬過文實在還是搞不太清楚
現在的狀況是~我父親的健保加保依附在我母親名下~
(由我母親統一繳兩人健保費用)
所以健保收據列出的就是我父親跟母親的健保費~
現在我哥扶養母親~
我扶養父親~
我跟我哥都是用列舉扣除報稅的~
但是現在父親及母親的健保費用是列在一起收據只有一張~
方案A
所以我哥申報列舉的時候~
直接扣除父親及母親兩人的健保費可以嗎?
方案B
還是說要改成分開的方式~
我哥扶養母親~就是列舉扣除母親的健保費~
而我扶養我父親~我再自行扣除父親的健保費呢~
(但是這樣我就沒有父親的健保收據阿~)
還請各位大大不另指教
到底方案A或是B是正確的呢?
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