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爬過文了 也看過精華區
可是沒找到我想問的問題答案(也有可能我眼睛脫窗 請包涵~)
請問:
1.扶養爸媽弟弟 各一個人只能扣74000元嗎?
不能像普通個人一樣再各扣標準扣除額嗎?
(前提:以上三人皆可受本人扶養,弟弟未滿20歲,就讀高中)
式子:
A: {本人所得-193000-(爸爸74000)-(媽媽74000)-(弟弟74000)} X6%
B: {本人所得-193000-(爸爸74000+44000)-(媽媽74000+44000)-(弟弟74000
+44000)} X6%
以上A.B何者正確?
켊
2.爸爸於94年4月中風後退休,粗估94.1月~94.3月底約有90000元收入
那這90000元是否必須加入本人收入?
(同理,弟弟若有打工收入,則弟弟扣繳憑單的收入是否也要加入本人收入?)
3.爸爸領有殘障手冊的話 那本人是否還可再扣74000(特別扣除額)?
若以上第1題是B為正確
那是不是還可再扣74000?
以上 煩請指教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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