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是做小本生意的 所以父母在國稅局查無所得
我們家現在住的房子 是兩間合併成一間 所有人分別是父與母
今年由於我妹的所得比較高 所以有考慮報扶養
其實之前幾年就有考慮報扶養了 可是我媽說什麼 報了第一次 以後就會被查稅
所以之前就沒報了
想問說現在我妹要報扶養的話
雖然父母是查無所得 但會不會因為名下各有一間房子而被國稅局注意到?
導致報扶養反而有其他困擾與問題?
另外就是他們兩位都有勞保 那個繳費單據是否可以拿來證明他們非軍公教免稅身分?
(因為要以無所得 為無謀生能力的條件來申報)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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