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岳母, 但岳父有領國民年金身心障礙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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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是這樣的,
我在去年結婚了, 年所得接近100萬,
所以今年報稅選擇夫妻合併申報.

岳父母都沒有收入,岳父有申請"國民年金的身心障礙補助".
國民年金身心障礙補助好像有規定, "全家所得要小於50萬".
老婆父親應該是不能被報扶養了, 否則他的所得會追朔到我這邊,
(聽說是這樣沒錯吧)

重點來了,
岳母一定可以申報扶養沒問題,
但申報後, 國民年金的身心障礙補助,
會不會就因為這樣, 把岳母的收入追朔到我這邊,
然後變成他們全家有所得,
然後身心障礙補助就取消了呢 ???

請了解的人解答一下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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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inah avatarDinah2013-05-06
國民年金是看岳父母
他們的子女所得
Agnes avatarAgnes2013-05-08
自己評估一下,以我為例
Belly avatarBelly2013-05-11
岳父母,有取得國民年金減半的補助
Andy avatarAndy2013-05-14
但我扶養他們可以少繳1萬6的稅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3-05-14
如果他們真的被取消補助
我還需要補他們差額,一年約9000
Andy avatarAndy2013-05-15
所以評估還是扶養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05-18
感謝大大, 嫁出去的應該不算吧? 因為戶籍也遷走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5-23
建議您週一致電到勞保局詢問國民年金單位喲!也許會因
撫養申報這個動作連同您及老婆收入都算在內!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5-28
謝謝大大, 上禮拜五我打電話去勞保局問
Thomas avatarThomas2013-05-29
他說國民年金的殘障補助津貼. 算是一種給付
不會因為有收入就不能報扶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