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會申報扶養一歲的小姪女(我跟弟弟一家同戶籍),
看了申報書說明,除了要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外,
還應檢附
其父母親服務機構掣發的「在職證明」或「薪資所得扣繳憑單」或
投保單位開立的「全民健康保險的繳費收據」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問題1:
「在職證明」、「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及「全民健康保險的繳費收據」三者擇一檢附,
是要我弟弟和弟媳「兩人」的證明都要嗎?
問題2:
個人是用自然人憑證申報,也打算由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直接扣款,
那麼這些文件是否要自行寄回國稅局?
如果是的話,是否直接去公所繳納,一併交付申報書和相關證明比較方便、省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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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申報書說明,除了要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外,
還應檢附
其父母親服務機構掣發的「在職證明」或「薪資所得扣繳憑單」或
投保單位開立的「全民健康保險的繳費收據」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問題1:
「在職證明」、「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及「全民健康保險的繳費收據」三者擇一檢附,
是要我弟弟和弟媳「兩人」的證明都要嗎?
問題2:
個人是用自然人憑證申報,也打算由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直接扣款,
那麼這些文件是否要自行寄回國稅局?
如果是的話,是否直接去公所繳納,一併交付申報書和相關證明比較方便、省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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