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稅額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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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板友~

我去年擔任派遣員工,從98年3月到98年12月底,今年收到的扣繳憑單上面

給付淨額為30萬出頭,扣繳稅額2千多元

經過計算,是派遣公司把今年1月才撥款的

98年12月薪資和年終獎金一併計算在內。

但是依法應該只結算到98年11月薪資(即結算至98年12月撥進我戶頭的錢)

因為扣除這兩筆金額,我剛好才24萬多,在26萬2千元以內不用繳稅,

而且還有2千多元的扣繳稅額。

後致電派遣公司,他們說願意幫我作更正,把今年1月撥款的6萬多元

納入99年度去計算,但今年就拿不回扣繳稅額?

請問這樣明年我的所得還能抵那2千多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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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 avatarOlive2010-05-19
要看你的扣繳稅額出現在哪一年度啊,
是那筆年終獎金的扣繳稅額嗎?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05-19
扣繳稅額不會"消失"的,請放心。 :)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0-05-22
扣繳稅額不會"消失"的,請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