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申報問題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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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關於去年(107)所得申報問題

狀況如下:
原先每年輪一次申報扶養親屬
去年是輪到我們

5/11利用網路申報軟體報稅完
扶養申報後不必繳稅,後親戚有與我們協調改由他們申報

5/29用網路申報軟體再報一次
這次沒有扶養故需繳納稅金,當下也用帳戶扣款完畢

兩次的申報都有記錄確實上傳,繳款也有記錄

今天親戚說因為重複申報被補稅
可能是我們先報了,雖然再次上傳沒辦法更新,所以變成重複申報扶養

想問像這樣於報稅期間上傳兩次報稅申報
會以哪次為準?
爬文有看到是以最後一次上傳資料為主
而且我們並未收到退稅
那麼對方為何會被判定是重複申報扶養?
除了我們兩家並無其它會申報扶養的狀況
這樣該如何處理呢?
實在很傷腦筋...
是否請對方附上扶養證明或扶養人切結書給國稅局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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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20-03-15
解決,所以後續是什麼?
Bennie avatarBennie2020-03-15
同一個納稅義務人最後一次上傳會蓋掉前次紀錄,要不要請
親戚再跟國稅局確認清楚是什麼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