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第一次接所得稅的業務,有一堆問題要問...
我們公司前陣子去經濟部開會,會後決議分攤某個人民團體幾十萬元辦活動
活動結束後,該團體也該筆款項的用途一一列出來,像是用在場地租金、器材、桌椅等等的收據影本
我覺得性質很像是受贈所得,要列所得
但會計那邊是說該款項當初是列在分攤費用類科目,且是分攤,不是捐贈之類的
但他也很由猶豫,說列也沒關系
所以我想請教這種情形要列所得嗎?
還有
要列所得而沒列 會有什麼後續動作或罰則嗎?
不用列所得卻列 又會有什麼後續動作或罰則嗎?
不好意思,第一次接稅的業務,功力還太弱了= =
---
--
我們公司前陣子去經濟部開會,會後決議分攤某個人民團體幾十萬元辦活動
活動結束後,該團體也該筆款項的用途一一列出來,像是用在場地租金、器材、桌椅等等的收據影本
我覺得性質很像是受贈所得,要列所得
但會計那邊是說該款項當初是列在分攤費用類科目,且是分攤,不是捐贈之類的
但他也很由猶豫,說列也沒關系
所以我想請教這種情形要列所得嗎?
還有
要列所得而沒列 會有什麼後續動作或罰則嗎?
不用列所得卻列 又會有什麼後續動作或罰則嗎?
不好意思,第一次接稅的業務,功力還太弱了= =
---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