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利息抵扣所得稅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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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好~~~

我家今年買了一間市價800萬的房子 房貸600萬
房子登記在我媽名下 銀行的借款人也是我媽
我自己則是貸款的保證人
我媽沒有工作也不用報稅 我爸則還在工作(我媽只能給我爸撫養)
房子已變更為自用住宅 全家人包括我的戶籍都在這間房子
目前房貸每個月都是我在繳
最近得知房貸利息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上限30萬)
所以想請教問各位先進 以下方案是否可行 何者較佳??

1. 我媽將房子贈與給我

將房屋連同貸款一併贈與給我, 即所謂"有負擔贈與"
贈與稅[(公告現值-600萬-111萬)X 6%] +土地增值稅 + 契稅

目前的困難是銀行方面該如何進行, 銀行願意否?
銀行跟地政機關如何配合 這方面細節小弟不清楚
請認識的代書估價 費用居然高達14萬

2. (承上)我媽將房子分次贈與我

我跟我媽列為房子的共同所有人(房貸還是在我媽的名字), 那我
可以拿整年度的房貸利息來報稅嗎, 是全部, 或是只能按比例拿一
部份申報, 還是完全不行?
還有這個方式, 銀行貸款人一定要改成我嗎??

3. 我列為共同借款人, 房子還是在我媽名下

這樣可不可行, 銀行願不願意?
如果可行, 那可以拿全部的利息來申報嗎??

4. 房貸全部轉給我, 房子還是在我媽名下

這樣我能不能拿房貸利息申報??

請有經驗的版友替我解答, 或是有更好的方案提供給我

感激不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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