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刪) 抱歉借用標題.
已經查過google大神 和第五章,依然不懂 所以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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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於民國 84 年購屋台東市一戶房屋 買價360萬
民國100年售出 160萬-1.5萬(土增稅)-2萬(仲介費)=156.x萬 所得
已經於財產所得中列出. (今年沒有其他財產交易)
可是列舉扣除中 找不到 "財產交易損失"選項.
目前房屋又是94年取得....可以把這個設定為"重購自用住宅嗎"?
還是...?
沒有理由賠錢賣160萬 還要繳稅吧
快被搞昏了, 謝謝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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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問自答,奇怪解法...
目前是把 ↓
財產所得設為 156萬
必要費用及成本 360萬 ....
不知道這樣正確嗎?
所以到103年為止 財產交易所產生的費用都可以折抵?
房屋交易所得好複雜~
※ 編輯: ideekao 來自: 114.43.26.225 (05/10 21:58)
已經查過google大神 和第五章,依然不懂 所以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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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於民國 84 年購屋台東市一戶房屋 買價360萬
民國100年售出 160萬-1.5萬(土增稅)-2萬(仲介費)=156.x萬 所得
已經於財產所得中列出. (今年沒有其他財產交易)
可是列舉扣除中 找不到 "財產交易損失"選項.
目前房屋又是94年取得....可以把這個設定為"重購自用住宅嗎"?
還是...?
沒有理由賠錢賣160萬 還要繳稅吧
快被搞昏了, 謝謝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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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問自答,奇怪解法...
目前是把 ↓
財產所得設為 156萬
必要費用及成本 360萬 ....
不知道這樣正確嗎?
所以到103年為止 財產交易所產生的費用都可以折抵?
房屋交易所得好複雜~
※ 編輯: ideekao 來自: 114.43.26.225 (05/10 21:58)
→ ideekao:雖然不是小弟要的答案 但是還是P幣奉上 888P(稅前) 感謝 05/14 16:48
→ ideekao:謝謝再次熱心站內信回覆 :) 05/14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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