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擺設物品發票算本業相關嗎?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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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熱心的前輩好:

我們公司的營業項目有包括:

室內裝潢業/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不動產租賃業/
投資顧問業/ 影觀、室內設計業...等等,

請問為了房屋招租順利而買的房間佈置用品,如:畫框、花瓶、桌巾、地毯等物,
出租出去後,就會收回可能下一間再利用,並非出售或贈出的物品,

請問這算是與本業及附屬業務有關嗎?

有打電話去國稅局詢問了,但對方的回答微妙,
說是,增加(相關)營業項目就可以~
可是她也沒有提及哪些是(相關)的營業項目~

可以請版上前輩解惑嗎?

非常感謝:)

※ 編輯: rubygogogo (175.181.157.237 臺灣), 12/09/2019 12:00:58
Mercuryptt: 想知道哪些+1 12/11 07:48
floz: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12/1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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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 avatarTracy2019-12-13
想知道哪些+1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12-17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