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實際價格...公告現值...贈與稅 XD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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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問題,依據 第 21 條

『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

所以本例的負擔是指銀行貸款300萬,應該只能扣除300萬吧,

那房子1000萬扣300萬貸款,還是有700萬的資金贈與,所以結果一樣?


贈與稅法好像沒有註明不動產是根據市價還是公告現值課稅,

如果是珠寶贈與,一般沒有所謂公告現值,都是以成交時的價格來計算吧,

我覺得以公告現值課稅可能性很大,那就不用煩惱了。

雖然我覺得拿700萬送給兒子買房,不被視為贈與行為蠻奇怪的....


話說回來,公告現值300萬,市價1000萬,就算買在行情高點會不會也太高了。

※ 引述《ginchi (生命沒有白走的路)》之銘言:
: 前文刪光光
: : 轉個彎就不用課稅。
: : 給你出個小功課。
: : 會的人請作答。
: 母親先拿出七百萬&去向銀行借三百萬買下房子
: 然後因為房子公告值三百萬
: 所以把房子贈與給孩子(原發文者)
: 然後把向銀行借的債權也一並轉給孩子
: 這樣一來就沒有贈與稅的問題了 是嗎?
: ^^ 基本上我好像有看過這種文章過 如果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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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anna avatarZanna2007-06-06
1000--->300? 土地和建物分開?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7-06-11
他說房子是1000 有沒分開不知道
Ida avatarIda2007-06-15
一般而言 買房子就是土地加地上物一起買 當然有特例 ^^
Agnes avatarAgnes2007-06-19
不過以原發問者來看 應該是一般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