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過戶給他人, 房貸仍自己續繳. Why? - 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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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邱毅在 TVBS 2100 說, 七十八年蘇嘉全夫婦將一棟屏東市的房子過戶給
一位朋友. 但是, 前一年(七十七年), 蘇嘉全夫婦已將此屋設定抵押,
向銀行辦理卅年貸款. 設定義務人為蘇妻洪恆珠. 過戶後未塗銷抵押.
現在仍持續還款中. 有地政事務所發出的建物謄本為佐證.

拋開藍綠之爭不論, 請問...

除贈與外, 為什麼會有"房屋所有權人與房貸借款人不同"的情形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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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11-03
本來就可以阿~ 誰規定說一定要相同
Belly avatarBelly2011-11-05
債權跟所有權是分開來看的
Kama avatarKama2011-11-08
突然明白了. 只要房屋所有權人同意, 他人亦可以該屋為抵押品,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11-09
例如, 子女用父母的房子為抵押品向銀行貸款.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11-14
子女用父母房子是因為父母會當保證人,跟本案無關
Eartha avatarEartha2011-11-17
早期這種狀況很多,台語叫[背胎] ,常見就是洪某難貸款.或是
自備款不足,所以就由洪某繼續繳原屋主貸款...邱先生真不知
Zora avatarZora2011-11-21
道嗎?而且輸定蘇某也還完了.沒辦理塗銷而已.再查下去,有沒
Oliver avatarOliver2011-11-24
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啊?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11-25
原文的洪君應該是指蘇太太。樓上可能誤會了。
Damian avatarDamian2011-11-28
剛剛查到了"背胎"的意義. 我又有一個疑問. 背胎的新屋主償還
Dora avatarDora2011-11-28
名義上仍屬原屋主的債務, 應該是一種贈與的行為, 故亦應繳納
Delia avatarDelia2011-12-01
贈與稅吧? (超過每年免稅額的部份)
Gary avatarGary2011-12-05
如何證明是贈與?國稅局很難認定..這問題不必多慮.債務無贈
與之構成要件..應該是不必繳納.Z83WUL6EP G6J4RU,3G4U.3TJ
Sarah avatarSarah2011-12-09
法條解釋跟實務運作有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