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自用住宅重購退稅疑問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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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遇到一個房屋重購退稅的問題
1.我在2019有出售當時的自用住宅A
算起來有些許獲利需繳房地合一稅
但因為換屋B(較貴),有扣抵掉

2.近期因家庭變故,造成B真的住不下
必須換更大的C才行
故B會有5年內出售違規的問題
A扣抵部分勢必會被追回
這部份應該是沒有疑慮的

3.我的問題就是我現在這個情形
在售出B 後, 再買C
B獲利的部分是否仍能重購退稅呢?
我的理解是前一次使用已被追繳回
等同是沒有使用到的概念?

p.s.我不是投資客
第一次換屋是因為生了兩個小孩
最近則是雙親必須搬來一起住
先感謝各位大大熱心回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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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2-09-20
只要第二次重購仍在兩年內完成,並符合其他重購退稅條件則
依然適用重購退稅喔
Enid avatarEnid2022-09-21
問題是通常賣B要符合自住也是要六年XD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