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子女由我的兄長申報撫養?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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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我的配偶有一個女兒 去年出生
去年我與我的配偶 由於工作時間不長
去年初至今 大約共僅有兩個月的薪資所得
"綜合所得總額" 約36萬 (多半不是薪資所得)
根據國稅局寄來的"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試算稅額通知書"
並未將我們的女兒列入申報撫養
且"綜合所得淨額" = 0 "應納稅額" = 0

是有一些"應退還稅額"

我的兄長 的所得狀態就比較多
所以 "綜合所得淨額" 一定大於 0 "應納稅額" 也一定大於 0
想說可否 讓我的女兒 在所得稅申報時 讓我的兄長申報撫養
這樣可以 讓我的兄長 免稅額增加 綜合所得淨額降低 應納稅額也降低
如果可以這樣申報撫養 不知道還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文件

以上所有相關人員都不是 中小學教師 也不是軍人
我與我的配偶 我的女兒 我的兄長 四個人的戶籍登記 都在不同的地址

狀況好像有點複雜
感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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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ma avatarEmma2011-05-26
看來並無扶養事實呀...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05-31
請問"撫養事實" 該如何認定或證明? 感謝
Steve avatarSteve2011-06-01
請自行證明:(去年度)確實是拿你兄長的錢扶養你女兒。。。
Lydia avatarLydia2011-06-02
你哥哥若想"增加免稅額",申報扶養直系尊親屬是合法途徑~
Adele avatarAdele2011-06-07
你們夫妻有所得,並不是無力扶養自己的子女,不是嗎?
Tracy avatarTracy2011-06-11
前題問題: 養小孩的錢實際上由誰支出?
Ida avatarIda2011-06-13
"綜合所得總額"約36萬 照理說供兩人加小孩 應該不夠生活吧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06-17
但是理論你要自己舉證、自行證明啊,例如轉帳明細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6-17
實際上當然還是我撫養 但是國稅局有辦法查所謂的轉帳證明?
Iris avatarIris2011-06-20
假設我的兄長直接提供現金供我小孩生活 這似乎無法舉證
Damian avatarDamian2011-06-21
主要是因為我們夫婦去年所得太低 才會想說讓我兄長順便避稅
這做法應該不算逃稅吧
Jacky avatarJacky2011-06-26
轉帳證明要你自行提供,你要負責舉證耶 = =a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6-30
證據要你自行準備好附上,並不是國稅局想辦法去查去挖...
Kumar avatarKumar2011-07-01
實際不是你哥扶養卻要給你哥報當然是逃漏稅啊。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7-05
問:1. 妳女兒多大? (滿20歲一定不能養) 2.有無同居?(無則否)
sorry 我看到妳女兒去年出生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