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說要拿我弟的保單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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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NRY23236 (天堂來的芭樂)》之銘言:
: 1.
: 我有問我做保險的朋友,要保人過世其合約更改視為遺產,
: 只要由繼承人中推舉出一人,就可以填寫其為要保人
: 並且有實務,若要留下此保單,假設其400萬
: ,4人兄弟,此人可付其他3人共300萬就可保留其單。
既然是爺爺付的保費,這樣做也很合理。
故事中的爸爸可以當收100萬的其中一人,為何一定要當付300萬的唯一一人?

雖然故事有點淒涼...

但是400萬分給4個人,爸爸可以分到100萬,也比沒有好了。
雖然爺爺的原意是留400萬,但是如果其他三位兄弟都不願意放棄的話,也只能接受。

另外,金額的部分要再斟酌一下,是看已付保費或保單價值,荷西目前沒有很確定,
但其實都可以喬的啦~~

明明被保險人跟受益人都是這家人,其他兄弟真的都要來搶嗎?
要搶於法有據,但情理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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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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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09-16
請問若是上法院打官司有機會勝訴嗎
現在的情況似乎兄弟們之間有人反對其叔叔如此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