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我弟77年次所以於96年度時並未滿二十歲
因此不得獨自申報
但我媽是給我報扶養,
所以我弟也沒辦法依屬父母合併申報。
問題:
我弟的年度所得21萬多,如果跟我一起報,
我只能扣抵77000的扶養扣除額(應該沒錯吧)
還是有其他的?
如果我只列計我媽的扶養,我弟沒有一併列計
因為我要採取列舉扣除,所以我弟的所得會遠大於其扣除額,
這樣的方式是否有不合宜的地方?
煩請給我一點指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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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77年次所以於96年度時並未滿二十歲
因此不得獨自申報
但我媽是給我報扶養,
所以我弟也沒辦法依屬父母合併申報。
問題:
我弟的年度所得21萬多,如果跟我一起報,
我只能扣抵77000的扶養扣除額(應該沒錯吧)
還是有其他的?
如果我只列計我媽的扶養,我弟沒有一併列計
因為我要採取列舉扣除,所以我弟的所得會遠大於其扣除額,
這樣的方式是否有不合宜的地方?
煩請給我一點指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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