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25週有醫療除外之除外疾病理不理賠?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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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想請問一下

假若懷孕25週發生了醫療險除外之除外項目,醫療險是否會理賠?

很多人說懷孕當胎不賠,但我想請問,若投保時沒有「當胎批註除外」的話,
是根據什麼條款不賠呢?

1) 保險法127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
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我強調分娩二個字,主要是認為,保127只有提到分娩,也就是生產才不賠
若光就這條來看,投保後才有的懷孕疾病,理應是在理賠範圍內的吧?


2) 醫療險除外之除外

在此只談「懷孕相關疾病」,因為如上述,保險法127已排除分娩,可不賠。

假若在投保當下產檢,沒有任何疾病,但在懷孕25週時產檢發現「除外的除外之
懷孕相關疾病」,那麼就應該要賠吧?


所以,想請教大家,若投保時沒有「當胎除外」的批註,是不是應該要理賠呢?
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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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14-08-13
因此,懷孕達一定週數投保不是不收,就是簽署除外批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