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採標準扣除額卻誤申報列舉扣除?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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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因今年人在外地使用自然人憑證報稅,單據都放在家中,
回家之後才發現並未收到爸爸年金保險的報稅證明
(不太確定存一筆錢順便享有保險的這種,<銀行櫃檯推的那種>
跟置底的年金險含意是否相同??是否可列舉?)

置底Q&A找的資料:
只要是保險費都可以列舉嗎?
Ans:要人身保險費才可以,包含壽險、意外險、健康險、年金險、全民健保
、勞、農、公保等保險。所以產險像是各種汽車險、住宅火險、地震險都不行。


因我今年扶養爸媽,且以為爸媽都有超過24000的保險費
所以我採用列舉扣除的方式

想要請問的問題是
1.假設爸爸那個存錢的保險不可以算入24000的保費扣除額
那勢必應該是要改成標準扣除額才會划算 , 現在還可以更正嗎 XD

2.因我已經用列舉的方式上傳報稅了,如果真的應該要用標準扣除額的方式報稅
是否可以不將單據寄回 , 國稅局沒有資料會自動改成用標準扣除額的方式計算?

---------另外兩個額外的問題---------
3.整理前幾年報稅資料的時候 , 突然發現一個問題是94年度的報稅資料我有扶養爸爸
但當初不知道有租金收入(後來國稅局要求補稅 ,租金列為 8萬多) ,
所以扶養爸爸之後 , 所繳的稅反而比沒有扶養還多 @@"
請問前幾年報過的稅還可以有更正的空間嗎??
ex.改成不扶養爸爸
or 租金收入當初不知道國稅局怎麼計算出8萬多的,實際上只有7萬多,還可修改嗎@@?

4.今年第一次在外地租屋 , 報稅時才赫然想到明年可以拿來抵稅
但發現似乎一定要輸入房東的ID 才可進行報稅後續動作
但我手邊只剩下當初簽訂的租屋契約(房東一率都不寫ID)
收現金 , 所以也沒有任何匯款證明 or 收據
這樣一來 , 是否我明年就不能申報租金抵稅呢???


謝謝大家看完這麼長的問題 , 也麻煩大家可以幫忙解答 , 感謝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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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1-06-07
拿保單出來看,或是問保險公司,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6-11
應該沒有『"存一筆錢"順便享有保險』的這種東西 XD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6-11
是儲蓄險吧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06-14
恩 他的名稱叫做年金險@@,打電話問保險公司 他說也算
Hardy avatarHardy2011-06-18
所以有請他補寄繳費證明 , 問題1.2應該解決了 thanks
但是 3.4是否有高手可以幫忙解惑 @@"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6-18
3.打電話問承辦人員,補稅單上面有承辦員姓名跟電話吧?
Hardy avatarHardy2011-06-23
4./租屋,文章很多喲 文章代碼(AID): #1BvOcCEw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