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賠不賠?這樣的門診給付內容 - 保險
By Lily
at 2011-02-10T09:46
at 2011-02-10T09:46
Table of Contents
很好奇,像下面的門診給付附加條款,一般像感冒這樣的門診會賠?
南山人壽醫療給付團體保險門診給付附加條款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因意外傷害事故或疾病至本契約所稱之醫院經醫師門診治療時,
保險公司將按醫院實際收取之門診醫療費用(包含診察、處方、醫藥、檢驗或X光檢查等之全部費用),給付「門診保險金」。
保險給付
同一保險事故之門診次數最多為10次,每日門診次數最多以乙次為限,每次門診最高給付總額不得超過約定保額,
門診保險金之給付次數,每一被保險人於每一保險年度最多為20次,如被保險人係中途加保,則其每一保險年度之最多給付次數應依其保險實際有效期間比例計算之。
除外責任
倘被保險人因下列事由至醫院門診時,保險公司不負給付門診保險金之責:
1. 投保本附加條款前所發生之意外傷害事故或疾病。
2. 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
3. 定期或不定期之身體健康檢查。
4. 牙齒檢查、鑲補、拔牙、或牙科治療。但因本契約所稱之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在此限。
倘被保險人未依門診醫師處方而購置藥物者時,保險公司不給付該藥物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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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醫療給付團體保險門診給付附加條款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因意外傷害事故或疾病至本契約所稱之醫院經醫師門診治療時,
保險公司將按醫院實際收取之門診醫療費用(包含診察、處方、醫藥、檢驗或X光檢查等之全部費用),給付「門診保險金」。
保險給付
同一保險事故之門診次數最多為10次,每日門診次數最多以乙次為限,每次門診最高給付總額不得超過約定保額,
門診保險金之給付次數,每一被保險人於每一保險年度最多為20次,如被保險人係中途加保,則其每一保險年度之最多給付次數應依其保險實際有效期間比例計算之。
除外責任
倘被保險人因下列事由至醫院門診時,保險公司不負給付門診保險金之責:
1. 投保本附加條款前所發生之意外傷害事故或疾病。
2. 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
3. 定期或不定期之身體健康檢查。
4. 牙齒檢查、鑲補、拔牙、或牙科治療。但因本契約所稱之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在此限。
倘被保險人未依門診醫師處方而購置藥物者時,保險公司不給付該藥物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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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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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arah
at 2011-02-11T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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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2-12T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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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2-20T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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