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有關房屋納稅的兩個問題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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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將家中的房子交給我負責,故每月的房貸重任交在我身上

為了減輕一些負擔

我將家中的兩間房間分租出去

但現在問題來了...


1.向銀行貸款的人是父親(父親無業,故沒有所得稅的問題),
那我能將房貸列在我的免稅額內嗎?
我是定期將錢存入房貸的帳戶,該如何列入免稅額呢?

2.將房子分租出去看來也是要報稅的
房子持有人是父親,但房東是我,而我也住在裡頭...
這該怎麼報稅,才能不違法,又能節稅(我不想當壞房東,卻也不想白給國庫太多錢啊...)

若以每月租金收入約8000元來計算,
我這樣一年要增加的所得稅有多少?

我又該用什麼樣的名目來節稅比較好呢?



我不是專賺學生錢的職業房東

只是為了減輕負擔才將房子分租的老百姓...

若最後落得一邊付房貸,一邊又要繳高額稅金......

那對每月省吃簡用來養房子的我來說,真的會欲哭無淚啊...>"<



煩請大家為我解答了!

謝謝!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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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是正黑妹?......(⊙.⊙)a...

http://www.wretch.cc/album/mia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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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07-11-08
請先爬文:自用住宅 + 利息
Puput avatarPuput2007-11-08
1建議可以用你附貸款的資金流程問看看國稅局是否可以扣抵
Rae avatarRae2007-11-08
謝謝一樓,但我爬了文還是不懂我的問題該怎麼解決...>"<
Kama avatarKama2007-11-12
把看不懂的部分再詳列出來提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