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健保費的法理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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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列舉扣除額 保險費的規定是:
本人 配偶 受扶養直系親屬 每人不超過24000
健保費不受金額限制

想問一下為什麼會限"受扶養直系親屬"呢?
如果說受扶養親屬確實給納稅人扶養
健保費也都是納稅人代繳
為什麼納稅人不能報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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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9-05-24
稅法不合理的地方多的是,想改變就走行政救濟最後大法官
釋憲的路吧
Queena avatarQueena2019-05-26
沒錯,國家的問題卻要人民一路走大法官釋憲,大家努力吧
Ivy avatarIvy2019-05-30
光是級距只有五個就覺得吃人夠夠,應該要更細。
報稅都電腦化,更細的級距不會影響作業。
Ida avatarIda2019-06-02
依據健保法規規定,扶養關係為直系血親為主,如未成年子
女依附父母、父母依附成年子女,或是夫妻互相依附(非以
繳納健保費用者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