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急的,拜託大家幫幫忙!!!
請問一下,
簽訂租屋契約跟匯出每月租金的帳戶,若不是同一個人,
也並不是直系親屬(是男女朋友),
這樣簽訂契約的那人可以報列舉扣除額嗎?
(因為怕附上的匯款帳戶資料並非本人)
又,若是可以的話,是不是只要附上租屋契約,匯款明細(帳戶明細影本)
這樣就可以了?
先感謝大家的幫忙!
--
請問一下,
簽訂租屋契約跟匯出每月租金的帳戶,若不是同一個人,
也並不是直系親屬(是男女朋友),
這樣簽訂契約的那人可以報列舉扣除額嗎?
(因為怕附上的匯款帳戶資料並非本人)
又,若是可以的話,是不是只要附上租屋契約,匯款明細(帳戶明細影本)
這樣就可以了?
先感謝大家的幫忙!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