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 扶養雙親, 標準or列舉扣除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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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打擾各位,我想問的應該是一個老問題.
之前爬過文也確認自己扶養雙親採用列舉的方式會比較節稅,
然而剛剛我家人去國稅局報稅的時候卻被告知應該採用標準扣除.
想上來再和各位確認一下,是否國稅局的同仁搞錯了:

1.雙親收入皆低於77K
2.父+母+我 列舉: 保險 24K*3 + 7K健保 + 22.5K房租 = 101.5K

由2看來應該適用於列舉,
結果國稅局的人員竟然告知我家人:

"列舉部分只有10萬 小於免稅額23萬(沒錯 他說免稅額)
所以應該用標準才划算(or才可以)........."

這一部分和我爬文以及個人認知差異很大!
請問板上大大,是否有什麼隱藏條件我不清楚的.
還是這根本是這位人員亂說的勒?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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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Ethan2009-05-27
免稅額跟扣除額是不一樣的喔,你要不要用網路算看看
Emily avatarEmily2009-05-30
我已經算過了 所以才會對國稅局人員的說法感到困惑
Enid avatarEnid2009-06-03
確定是你申報扶養雙親?那就不要理那位工讀生回答啥了 XD
Una avatarUna2009-06-05
感謝以上回答~ 希望這位員工不要再誤導善良老百姓啦~~
Jacky avatarJacky2009-06-09
反正都是電腦算的~列舉的電腦自動選擇~跑出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