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房租申報所得稅 - 稅務
By Leila
at 2012-12-21T23:58
at 2012-12-21T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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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kujay (哭哭杰)》之銘言:
: 請問各位大大 小弟有一急事想問
: 之前報稅時列舉房租支出
: 我那時都拿現金, 我想跟房東要收據報稅但是他不給我
一般都不會給,如果給了,房東會跟你多收錢,這個看後面有說明。
: 他跟我說租賃契約書就可以報了而且要多缴錢
: (他說合約書有寫, 但是我合約書搬家時被收走了, 無法查證)
你的意思是說「合約書」=私契,是雙方真實的契約版本,
「租賃契約書」=公契,是交給國稅局用的版本吧~~~
房東說「租賃契約書」就可以報,恐怕不是正確的。
依照財政部90年1月9日台財稅第0900450099號函
租金支出需檢附證明文件:
1.承租房屋及支付租金證明文件:「租賃契約書」及「付款證明影本」
(例如:出租人簽收之收據、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明細表或匯款證明)。
2.租屋供自住的證明文件: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中實際居住承租
地址之一人,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之證明(戶口名簿影本),或檢
具納稅義務人載明承租之房屋於課稅年度內係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之
切結書等資料。
所以要有「契約書」、「付款證明」、「切結書」
: 我當下不是很高興
: 所以申報時我只附契約書
: 後來我就搬家了
: 前幾天稅捐處打電話給我請我補繳費證明, 可是我當初都拿現金沒收據
: 稅捐處叫我去跟房東要收據或者寫切結書寄去
^^^^
恐怕稅務員說的不是「或者」,而是「以及」。
「收據」和「切結書」功能不同,無法彼此取代。
「收據」是房東有收款的憑證,
因為你是用現金支付,所以要有「收據」才能證明對方已簽收,
你才能夠列舉扣除租金支出,相對對方也就必須列報租賃收入。
通常房東都不希望你去申報,因為你報了支出抵稅,他就得報收入多繳稅,
如果你硬要申報,他一定會把租金提高,把他的稅負轉嫁到你身上!!
因此,房東會在「私契」裡註明不能報列舉扣除,要的話就要加價,
換成實務的作法就是:要拿「收據」,就要加價。
(就像是去光華商場買東西,要發票就補5%一樣)
「切結書」是要用來切結你的租屋是自住使用,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這兩者功能不同。
: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 1.假設合約書真的多缴錢, 打電話去給房東多缴錢要收據
: 2.假設合約書沒寫, 打電話去要收據
: 3.不理合約書, 寫切結書
: 我個人是偏好3, 因為當初房東不給我收據現在打去他更可以賴賬
: 但是假設合約書真的有寫, 我沒多缴錢這樣是否違法呢?
承上所述,我相信合約書中應該有寫要收據就要多收錢
所以2.行不通。
至於3.我想這是誤解稅務員的意思,所以也行不通。
可行的做法就是1.
不過你可以算算看省下來的稅跟補給房東的金額到底哪個划算?
因為你還有一個選擇,就是4.給國稅局剔除。
: 請各位大大幫幫忙好嗎?
: 感謝你大恩大德
: 謝謝
--
: 請問各位大大 小弟有一急事想問
: 之前報稅時列舉房租支出
: 我那時都拿現金, 我想跟房東要收據報稅但是他不給我
一般都不會給,如果給了,房東會跟你多收錢,這個看後面有說明。
: 他跟我說租賃契約書就可以報了而且要多缴錢
: (他說合約書有寫, 但是我合約書搬家時被收走了, 無法查證)
你的意思是說「合約書」=私契,是雙方真實的契約版本,
「租賃契約書」=公契,是交給國稅局用的版本吧~~~
房東說「租賃契約書」就可以報,恐怕不是正確的。
依照財政部90年1月9日台財稅第0900450099號函
租金支出需檢附證明文件:
1.承租房屋及支付租金證明文件:「租賃契約書」及「付款證明影本」
(例如:出租人簽收之收據、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明細表或匯款證明)。
2.租屋供自住的證明文件: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中實際居住承租
地址之一人,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之證明(戶口名簿影本),或檢
具納稅義務人載明承租之房屋於課稅年度內係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之
切結書等資料。
所以要有「契約書」、「付款證明」、「切結書」
: 我當下不是很高興
: 所以申報時我只附契約書
: 後來我就搬家了
: 前幾天稅捐處打電話給我請我補繳費證明, 可是我當初都拿現金沒收據
: 稅捐處叫我去跟房東要收據或者寫切結書寄去
^^^^
恐怕稅務員說的不是「或者」,而是「以及」。
「收據」和「切結書」功能不同,無法彼此取代。
「收據」是房東有收款的憑證,
因為你是用現金支付,所以要有「收據」才能證明對方已簽收,
你才能夠列舉扣除租金支出,相對對方也就必須列報租賃收入。
通常房東都不希望你去申報,因為你報了支出抵稅,他就得報收入多繳稅,
如果你硬要申報,他一定會把租金提高,把他的稅負轉嫁到你身上!!
因此,房東會在「私契」裡註明不能報列舉扣除,要的話就要加價,
換成實務的作法就是:要拿「收據」,就要加價。
(就像是去光華商場買東西,要發票就補5%一樣)
「切結書」是要用來切結你的租屋是自住使用,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這兩者功能不同。
: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 1.假設合約書真的多缴錢, 打電話去給房東多缴錢要收據
: 2.假設合約書沒寫, 打電話去要收據
: 3.不理合約書, 寫切結書
: 我個人是偏好3, 因為當初房東不給我收據現在打去他更可以賴賬
: 但是假設合約書真的有寫, 我沒多缴錢這樣是否違法呢?
承上所述,我相信合約書中應該有寫要收據就要多收錢
所以2.行不通。
至於3.我想這是誤解稅務員的意思,所以也行不通。
可行的做法就是1.
不過你可以算算看省下來的稅跟補給房東的金額到底哪個划算?
因為你還有一個選擇,就是4.給國稅局剔除。
: 請各位大大幫幫忙好嗎?
: 感謝你大恩大德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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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inah
at 2012-12-23T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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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nie
at 2012-12-24T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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