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看護費的問題(強制險出險專員請進) - 保險

Table of Contents

日前小弟車禍,對方有申請強制險出險,但在看申請護費的部份,
服務人員是說醫生要有開"需專人照顧"才可申請
可是小弟的醫生是寫"需人照顧".....(問過醫生,他不肯改內容)

1.請問這部份還有有其他辦法嗎?

2.強制險看護費出險是由幫我服務的人員認為,還是她上頭有長官來認定

3.請問版上的強制險出險專員你們公司也是那麼嚴格還是比較鬆?


謝感抽空回答

--

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11-03-22
請看護要有收據證明,每天理賠上限是1200元,最多30天~
Robert avatarRobert2011-03-23
法規上寫居家看護,也就是說專人看護已經是寬鬆認定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11-03-27
錢不是小理賠在出,他不會無緣無故為難你 XD
Jacob avatarJacob2011-03-29
最正確版本是建議寫上需居家看護+時間
但住院期間不寫也照樣可以請看護費
Olga avatarOlga2011-03-30
目前是有和出險人員連絡,他是說一定要"有專人"或"看護等
才能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