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家父發生車禍
騎機車被撞後傷到顱內就此失能,行動無法自主
餘生必須長期臥床需人照料
於是我們打算趕緊幫他申請強制險理賠(殘廢)
但醫師診斷證明書僅註記:
1.X月X號入院
2.進行開顱引流手術
3.X月X號出院
4.住院期間需專人照料
醫師強硬表示,無法按強制險殘廢等級表上的細項一一註明清楚
例如:雙手雙腳無法自由活動、無法吞嚥...等
請問:
1.若診斷證明寫不夠詳盡,是否代表我方就無法申請理賠了呢?
2.若該醫師不願配合,我們可否另找其他醫師進行評估並開立診斷證明呢?
假如不行,還有其他救濟管道嗎?
這筆理賠金額對我們真的很重要,
因為父親每個月2萬8的看護費用我們真的負擔不起
麻煩幫忙解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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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機車被撞後傷到顱內就此失能,行動無法自主
餘生必須長期臥床需人照料
於是我們打算趕緊幫他申請強制險理賠(殘廢)
但醫師診斷證明書僅註記:
1.X月X號入院
2.進行開顱引流手術
3.X月X號出院
4.住院期間需專人照料
醫師強硬表示,無法按強制險殘廢等級表上的細項一一註明清楚
例如:雙手雙腳無法自由活動、無法吞嚥...等
請問:
1.若診斷證明寫不夠詳盡,是否代表我方就無法申請理賠了呢?
2.若該醫師不願配合,我們可否另找其他醫師進行評估並開立診斷證明呢?
假如不行,還有其他救濟管道嗎?
這筆理賠金額對我們真的很重要,
因為父親每個月2萬8的看護費用我們真的負擔不起
麻煩幫忙解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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