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後首波保單大整頓 啟動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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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昨(8)日表示,投資型保單專設帳簿資產交由投信公司全權操作

並非「全委保單」,且市場上有每年固定提解5%的條件,保險局將了解是否有誤導保戶及

不符投資型保單精神的問題。他同時指出,未來銀行通路賣保單將會要求銷售一定比率以

上的保障型商品,否則壽險公司將不得再與此銀行簽約。


金管會昨日也透過壽險公會對所有壽險公司進行問卷調查,了解96年到99年各公司銷

售多少連結有全權委託帳戶的投資型保單、代操帳戶有無約定定期提領或配息機制、全委

帳戶的收費方式及相關費用、整張投資型保單的所有費用明細,金管會希望了解問題的嚴

重性,再考慮下一步如何管理,要求停售、不得強調固定提領都在考慮之列。


吳崇權表示,依據保險法146-7條規定,真正的全委保單應該是壽險業者自行操作,但

目前市場所謂全委保單都是委託投信業者全權操作,且收益並無保證、由保戶自負投資風

險,並不是保險法承認的全委保單,且每年固定提解一定比率,其實可能是從淨值扣除,

許多內容與當初保單審查時不同,保險局正在了解在招攬、銷售過程是否誤導保戶。


保險局強調,投資型帳戶部分提領並非新商品,但強調每年固定領回一定比率,若沒

有投資收益時,領的就是保戶自己的錢。保險局也統計98年壽險死亡給付共647億元,給付

給11.7萬人,相當當年度全台死亡人數的82%,平均每人遺族領到55萬元;去年前11月單

純死亡保障的傳統定期壽險新契約保費只占個人壽險的3.14%,件數占率僅4.51%,顯示

國人保障仍待加強。


吳崇權表示,希望今年上半年可要求壽險公司與簽約的銀行通路約定,銷售一定比率

(例如3成以上)保障型商品,即死亡保險不含滿期金及生存保險金者的佣金、新契約保費

或保額要達其銷售所有新契約的3成以上或5成,但這都仍待最後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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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2-13
商品上市不是都會先送金管會審查嗎? 覺得不妥的話應該在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2-15
審查時就糾正了吧! 等到賣了一大堆才說商品不OK是怎樣?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1-02-16
要糾正也要有法源 再來有些公司可報備制 先售後審